【宣教观察】学习贯彻2026一号文件精神:多元路径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
2026-03-31 来源: 全国乡村振兴宣传教育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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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国之道,富民为始。“说一千道一万,增加农民收入是关键。”这句朴实的话语,道出了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核心要义。
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千方百计促进农民稳定增收”,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将“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作为一个专项进行阐释,这是继2023年以来中央一号文件持续强调“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之后,政策导向的一次重要深化。如果说过去我们更多关注“如何让农民有活干”,那么今天则更聚焦于“如何让农民挣得多、稳得住、可持续”。这一转变,既是对发展阶段的精准把握,也是对共同富裕目标的坚定回应。
回溯近年中央一号文件,“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曾是高频表述。彼时,面对城乡差距、农业效益偏低、就业结构单一等现实困境,政策着力点在于“开源”——通过发展县域经济、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动农村一二三产融合,为农民创造更多元的收入来源。而今,提出“积极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意味着政策重心已从“有没有渠道”转向“渠道能不能真正转化为实打实的稳定收入”。这不仅是语义上的微调,更是治理逻辑的跃升:不仅要铺路搭桥,更要确保路上有车、车上有人、人能致富、富得更可持续。
当前,农民收入已形成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四轮驱动”的格局。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3119元,其中工资性收入占42.39%,经营性收入占33.93%,转移性收入占21.17%,财产性收入占2.51%。这一结构特征决定了增收政策必须多措并举、协同发力,通过产业拉动、就业带动、改革促动,不断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让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从202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到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均对促进农民增收的具体路径进行了部署。
首先,在保护和调动农民务农种粮积极性方面,提高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的效能,从政策兜底、经营增效、产业增值、要素激活四个维度让农民种粮有钱挣。如继续实施稻谷、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价格与生产成本、市场变化相适应。扩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覆盖范围,降低农民因灾、因市场波动导致的收入风险。强化农业补贴精准性,保障农民合理收益。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降低农业生产成本。
其次,产业振兴是农民增收的关键。在培育壮大县域富民产业方面,立足资源优势,挖掘乡村多元价值,不断延长产业链、丰富新业态。深入实施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发挥乡村在生态、文化等方面的独特优势,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大力开发农业农村新功能新价值。紧紧围绕市场需求选择产业发展项目,实现错位发展、各展其长,避免同质化过度竞争。同时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引导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与农户等紧密合作,健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同带动农户增收挂钩机制,让农民能够通过保底分红、入股参股、服务带动等方式,分享产业增值收益,从而实现增收。
再次,在促进农民工稳岗就业方面,围绕农民工资性收入,构建“稳岗、扩岗、提质、强保障、优服务”五位一体闭环,让农民工就业稳、技能强、收入增、权益保、无顾虑。如落实企业稳岗激励、用工余缺调剂,深化省际劳务协作,建跨区域劳务协作站点,开展专场招聘,精准匹配岗位与劳动力,壮大建筑、家政、物流等劳务品牌,开展定向培训,让农民工“一技傍身”,提升就业质量与议价能力。针对大龄农民工,开发适配岗位,开展适应性技能培训,保障其就业权益与收入稳定。在重点工程与乡村建设中“应用尽用”以工代赈,优先吸纳本地农民工,支持农村电商、直播带货、智慧农业等新模式,鼓励平台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用好帮扶车间,开发公益性岗位,让农民“离土不离乡”,拓展增收新路径。
最后,在多措并举扩大乡村消费方面,既要提高农民的消费能力,也要优化消费环境、创新消费场景,让农民“能消费、敢消费、愿消费”,形成“收入提升—消费扩大—经济活跃—收入再提升”的良性循环。如支持建设冷链物流、仓储设施,解决生鲜食品、电商商品“最后一公里”配送问题,完善农村商业体系。鼓励企业开发适合农村需求的耐用消费品、绿色建材、新能源汽车等产品,加强农村市场产品质量监管,打击假冒伪劣,保障家电、农机、农资等商品安全可靠。培育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康养民宿等新业态,吸引城市消费向农村流动,鼓励文化演出、体育赛事、教育培训等服务向乡村延伸,满足农民精神文化需求,推动“数字消费”下乡等。
“梦虽遥,追则能达;愿虽坚,持则可圆。”农民增收之路或许漫长,但方向清晰、路径明确、决心坚定。从“拓宽渠道”到“增加收入”,变的是策略精度,不变的是为民初心。无论是千方百计,还是千策万策,为的都是让农民腰包更鼓、底气更足、笑容更甜。2026年,让我们一起把这抹乡村振兴最真实、最温暖的底色擦得更亮!(全国乡村振兴宣传教育中心合作处 马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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