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战略总体部署要点
2024-08-01 来源: 全国乡村振兴宣传教育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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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一)目标任务
到2020年,乡村振兴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各地区各部门推进乡村振兴的思路举措得以确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如期实现。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实现。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在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在要素配置上优先满足,在资金投入上优先保障,在公共服务上优先安排,加快补齐农业农村短板。
2. 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切实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调动其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切实维护其根本利益,实现共同富裕。
3. 坚持乡村全面振兴。挖掘乡村多种功能和价值,统筹谋划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协同性、关联性,整体部署,协调推进。
4. 坚持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5.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以绿色发展引领乡村振兴。
二、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一)夯实农业生产能力基础
1.严守耕地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1)实施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建设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完善支持政策。
(2)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耕地质量。
2.加强农田水利建设,提高抗旱防洪除涝能力。实施农业节水行动,加快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达标提质,建设一批重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3.加快建设国家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科技创新基地,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
4.优化农业从业者结构,加快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农业经营者队伍。
5.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实施智慧农业林业水利工程,推进物联网试验示范和遥感技术应用。
(二)实施质量兴农战略
1.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优化农业生产力布局,推动农业由增产导向转向提质导向。
2.创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现代农业产业园、农业科技园。
3.实施产业兴村强县行动,推行标准化生产,培育农产品品牌,保护地理标志农产品,打造一村一品、一县一业发展新格局。
4.加快发展现代高效林业,建设森林生态标志产品。加强植物病虫害、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
5.优化养殖业空间布局,大力发展绿色生态健康养殖,做大做强民族奶业。
6.统筹海洋渔业资源开发,科学布局近远海养殖和远洋渔业,建设现代化海洋牧场。
7.建立产学研融合的农业科技创新联盟,加强农业绿色生态、提质增效技术研发应用。
8.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完善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加强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健全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监管体制。
(三)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
1. 大力开发农业多种功能,延长产业链、提升价值链、完善利益链,让农民合理分享全产业链增值收益。
2.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主产区农产品就地加工转化增值。
3.建设现代化农产品冷链仓储物流体系,打造农产品销售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农产品产销稳定衔接机制,大力建设具有广泛性的促进农村电子商务发展的基础设施,鼓励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创新发展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农业产业模式,加快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4.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建设一批设施完备、功能多样的休闲观光园区、康养基地、乡村民宿、特色小镇。
5.组织开展劳动力技能培训,推动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
(四)构建农业对外开放新格局
1.实施特色优势农产品出口提升行动,扩大高附加值农产品出口,提高农产品国际竞争力。
2.健全农业贸易政策体系。
3.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
4.积极参与全球粮食安全治理和农业贸易规则制定,促进形成更加公平合理的农业国际贸易秩序。
(五)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
1.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扶持小农户,把小农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
2.培育各类专业化市场化服务组织,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帮助小农户节本增效。发展多样化的联合与合作,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
3.注重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开展农超对接、农社对接,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
4.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提高产品档次和附加值,拓展增收空间。
5.改善小农户生产设施条件,提升小农户抗风险能力.
三、推进乡村绿色发展,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展新格局
(一)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
1.对山水林田湖草资源进行统一保护、统一修复。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健全耕地草原森林河流湖泊休养生息制度,分类有序退出超载产能。
2.扩大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科学划定江河湖海限捕、禁捕区域,健全水生生态保护修复制度。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农村河塘清淤整治。
3.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推进荒漠化、石漠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4.强化湿地保护和恢复,继续开展退耕还湿。
5.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扩大退耕还林还草、退牧还草范围,继续实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政策。
6.实施生物多样性保护重大工程,有效防范外来生物入侵。
(二)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
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开展农业绿色发展行动,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
2.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畜禽粪污处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废弃农膜回收、病虫害绿色防控。
3.加强农村水环境治理和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实施农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
4.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防控和修复,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5.实施流域环境和近岸海域综合治理。
6.严禁工业和城镇污染向农业农村转移。
7.加强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建设,落实县乡两级农村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三)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
1.落实农业功能区制度,加大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力度,完善生态保护成效与资金分配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
2.鼓励地方在重点生态区位推行商品林赎买制度。
3.健全地区间、流域上下游之间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购买、森林碳汇等市场化补偿制度。
4.建立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补偿制度。
5.推行生态建设和保护以工代赈做法,提供更多生态公益岗位。
(四)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
1.运用现代科技和管理手段,将乡村生态优势转化为发展生态经济的优势,提供更多更好的绿色生态产品和服务,促进生态和经济良性循环。
2.加快发展森林草原旅游、河湖湿地观光、冰雪海上运动、野生动物驯养观赏等产业,积极开发观光农业、游憩休闲、健康养生、生态教育等服务。
3.创建一批特色生态旅游示范村镇和精品线路,打造绿色生态环保的乡村生态旅游产业链。
四、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
(一)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1.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地位,创新组织设置和活动方式,着力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2.建立选派第一书记工作长效机制,全面向贫困村、软弱涣散村和集体经济薄弱村党组织派出第一书记。
3.实施农村带头人队伍整体优化提升行动,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健全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中选拔乡镇领导干部、考录乡镇机关公务员、招聘乡镇事业编制人员制度。
4.加大在优秀青年农民中发展党员力度。
5.建立农村党员定期培训制度。
6.推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加大基层小微权力腐败惩处力度。
(二)深化村民自治实践
1.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2.推动村党组织书记通过选举担任村委会主任。
3.发挥自治章程、村规民约的积极作用。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推行村级事务公开。
4.依托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民议事会、村民理事会、村民监事会等,形成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多层次基层协商格局。
5.推动乡村治理重心下移,尽可能把资源、服务、管理下放到基层。
6.创新基层管理体制机制,整合优化公共服务和行政审批职责,打造“一门式办理”、“一站式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
7.大力培育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农村社会组织,积极发展农村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三)建设法治乡村
1.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强化法律在维护农民权益、规范市场运行、农业支持保护、生态环境治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等方面的权威地位。
2.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将政府涉农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3.加大农村普法力度,提高农民法治素养,引导广大农民增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
(四)提升乡村德治水平
1.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农民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
2.建立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提高,实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干群融洽。
3.深入宣传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的典型事迹,弘扬真善美,传播正能量。
五、提高农村民生保障水平,塑造美丽乡村新风貌
(一)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
1.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
2.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3.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4.推进农村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支持教育基础薄弱县普通高中建设,加强职业教育,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
5.健全学生资助制度,使绝大多数农村新增劳动力接受高中阶段教育、更多接受高等教育。
6.统筹配置城乡师资,并向乡村倾斜,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
(二)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增收
1.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促进农民工多渠道转移就业,提高就业质量。
2.加强扶持引导服务,实施乡村就业创业促进行动,大力发展文化、科技、旅游、生态等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传统工艺。
3.培育一批家庭工场、手工作坊、乡村车间,鼓励在乡村地区兴办环境友好型企业,实现乡村经济多元化,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三)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
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等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
1.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加快实施通村组硬化路建设。
2.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3.加快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推进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
4.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开发适应“三农”特点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推动远程医疗、远程教育等应用普及。
5.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
(四)加强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1.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大病保险制度,做好农民重特大疾病救助工作。
2.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标准正常调整机制。
3.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好农村社会救助兜底工作。
4.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创新多元化照料服务模式。
5.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
6.加强和改善农村残疾人服务。
(五)推进健康乡村建设
1.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加强慢性病综合防控,大力推进农村地区精神卫生、职业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
2.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支持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改善条件。加强乡村中医药服务。
3.开展和规范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加强妇幼、老人、残疾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服务。
4.倡导优生优育。
5.深入开展乡村爱国卫生运动。
(六)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种举措,稳步有序推进农村人居环境突出问题治理。
2.推进北方地区农村散煤替代,有条件的地方有序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和新能源利用。
3.逐步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安全住房保障机制。
4.实施乡村绿化行动。
六、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强化乡村振兴制度性供给
(一)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1.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
2.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实现承包土地信息联通共享。
3.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在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前提下,平等保护土地经营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可以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
4.实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培育发展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二)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1.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集体成员身份确认,加快推进集体经营性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
2.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
3.研究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充实农村集体产权权能。
4.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深入推进集体林权、水利设施产权等领域改革,做好农村综合改革、农村改革试验区等工作。
(三)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以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为目标,强化绿色生态导向,创新完善政策工具和手段,扩大“绿箱”政策的实施范围和规模,加快建立新型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
1.深化农产品收储制度和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加快培育多元市场购销主体,改革完善中央储备粮管理体制。
2.落实和完善对农民直接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效能。健全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
3.探索开展稻谷、小麦、玉米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试点,加快建立多层次农业保险体系。
七、汇聚全社会力量,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一)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全面建立职业农民制度,完善配套政策体系。
1.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支持新型职业农民通过弹性学制参加中高等农业职业教育。
2.创新培训机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技术协会、龙头企业等主体承担培训。
3.引导符合条件的新型职业农民参加城镇职工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制度。
4.鼓励各地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
(二)加强农村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1.实施好边远落后地区人才支持计划。继续实施“三支一扶”、特岗教师计划等,组织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2.支持地方高等学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
3.扶持培养一批农业职业经理人、经纪人、乡村工匠、文化能人等。
(三)发挥科技人才支撑作用
1.全面建立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乡村和企业挂职、兼职和离岗创新创业制度,保障其在职称评定、工资福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权益。
2.深入实施农业科研杰出人才计划和杰出青年农业科学家项目。
3.探索公益性和经营性农技推广融合发展机制,允许农技人员通过提供增值服务合理取酬。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
(四)鼓励社会各界投身乡村建设
1.建立有效激励机制,吸引支持企业家、党政干部、专家学者、医生教师、规划师、建筑师、律师、技能人才等,通过下乡担任志愿者、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行医办学、捐资捐物、法律服务等方式服务乡村振兴事业。
2.吸引更多人才投身现代农业,培养造就新农民。
3.加快制定鼓励引导工商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落实和完善融资贷款、配套设施建设补助、税费减免、用地等扶持政策。
4.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残联等群团组织的优势和力量,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等积极作用,支持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实施乡村振兴“巾帼行动”。
(五)创新乡村人才培育引进使用机制
1.建立城乡、区域、校地之间人才培养合作与交流机制。
2.建立城市医生教师、科技文化人员等定期服务乡村机制。
3.鼓励城市专业人才参与乡村振兴。
八、开拓投融资渠道,强化乡村振兴投入保障
(一)确保财政投入持续增长
1.建立健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财政投入保障制度,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确保财政投入与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相适应。
2.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更多投向乡村振兴。
3.切实发挥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作用,通过财政担保费率补助和以奖代补等,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力度。加快设立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强化担保融资增信功能,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乡村振兴。
4.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脱贫攻坚领域的公益性项目。
(二)提高金融服务水平
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推动农村金融机构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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