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衔接这五年】河南省许昌市发挥衔接资金撬动作用 助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

2025-10-14       来源: 全国乡村振兴宣传教育中心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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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背景下,产业兴旺是巩固脱贫成果、促进农民增收的关键支撑。作为推动帮扶产业发展的重要杠杆,财政衔接资金在优化资源配置、激发市场活力、培育特色产业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撬动作用。当前,如何高效利用衔接资金,破解乡村产业“小散弱”困境,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已成为实现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核心议题。本文从资金使用机制、产业融合路径及长效管理模式入手,探讨衔接资金如何精准赋能乡村帮扶产业,为乡村振兴注入可持续动能。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资金使用精准、项目安排精准”相关要求,聚焦富民产业发展和脱贫群众增收,坚持“四五工作法”,管好钱袋子,选准好项目,推动优势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实现融合发展,促进县域经济稳定增长、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发展和脱贫群众稳定增收,为城乡融合共同富裕先行试验区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截至2025年4月,全市2021年-2025年度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中,产业类项目累计完成批复514个、资金规模15.7亿元。
  二、工作举措
  (一)建立“五项机制”,构建衔接资金项目工作体系。市委市政府始终把财政衔接资金项目建设作为全市重点项目的重中之重,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衔接资金项目各项工作落实落地。建立政策支撑机制。紧盯资金项目管理“谋划入库、建设实施、管护运营、效益发挥”等关键环节,深入研究上级政策文件,不断强化业务指导,相继出台了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申报入库指南、帮扶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为衔接资金项目管理提供全流程政策指导。建立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坚持“四个不摘”,始终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作为财政保障重点,保持衔接资金投入稳中有增。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积极克服财力困难,持续加大衔接资金支持力度,累计为中省下达我市资金的180%。2021年以来,全市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25.79亿元,为实现乡村全面振兴提供了有力支撑。建立联合会商机制。市、县农业农村、财政、民族宗教等部门建立了联合会商研判机制,实施“制度化管理、清单化推进、台账化落实”的联合推进机制,明确任务分工,强化部门联动,落实部门责任。建立简化流程机制。继续沿用攻坚期内财政评审、招投标程序、资金支付“绿色通道”流程。财政评审中心提前介入,把关预审项目资料,加快审核进度;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衔接资金项目在公告发布、场地安排、专家抽取等环节中从优从快办理,力促项目尽早开工;财政部门优先足额安排衔接资金,实行资金报账支付“一路绿灯”,确保衔接资金项目尽快落地见效。建立督导调度机制。充分借助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优势,强化日常动态监控,及时掌握资金安排、项目对接、资金支付等推进进度,对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反馈整改。常态化开展调研指导,对项目实施进度滞后、资金支付缓慢的县(市、区)进行点对点督导,现场交办问题,解开难点、疏通堵点,及时清除项目建设路上的“绊脚石”,保障项目顺利推进。
  (二)把好“五个关口”,确保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精准。牢牢把握“资金投向精准、资金计划精准、帮扶标准精准、支出范围精准、资金绩效精准”原则,切实提高财政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资金用在“刀刃上”。把好资金“投向”关。聚焦巩固脱贫成果和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目标,突出资金支持重点,优先支持监测对象、脱贫户增收,推动乡村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补齐农村供水等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建设短板和急需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2021年以来,全市投入各级财政衔接资金25.79亿元,实施产业发展、乡村建设行动、就业创业等项目1795个。把好资金“分配”关。坚持权力下放,严格落实目标、任务、资金、权责“四到县”制度,切实把衔接资金使用权力落实到县,由县级研究决定资金分配使用;坚持时间导向,明确资金下达、使用、拨付环节的时限,市级对中省下达资金,均于1个月内分配至县(市、区),县(市、区)对到账资金于1个月内对接到项目,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突出产业占比,逐步提高衔接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2021年以来,全市累计投入产业资金15.7亿元,占比达到总资金的60.87%。把好资金“标准”关。出台《许昌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和《关于加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明确衔接资金使用范围、支持重点、补助标准和支持方式,明确不得用于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无关的支出,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避免“福利陷阱”,坚决杜绝负面清单事项,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把好资金“支出”关。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审批流程、公示公告规范操作,对财政衔接资金及时关联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确保拨付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保障资金专款专用。坚持“花钱必问效,问效必问责”,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一律从严从快从重查处,确保项目廉洁高效运行。把好资金“绩效”关。落实全面绩效管理,建立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做优绩效目标管理,未明确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不断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精准性;做好绩效运行监控,对财政衔接资金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实施等全过程进行绩效监控,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保证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紧盯“五个环节”,选准乡村特色帮扶产业优质项目。严把“项目布局精准、建设内容精准、入库立项精准、建设进度精准、带贫机制精准”5个关键步骤,切实以产业项目建设高质量推动乡村特色帮扶产业发展高质量。紧盯“布局环节”。坚持高位布局,围绕建设“现代农业强市”目标,根据各县(市、区)农业资源禀赋规划布局,推动产业向优势产区集聚集群发展,拉长农业产业链条,推动形成了“一镇一特”“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如襄城县围绕本县“一园三基地”产业规划,依托烟叶、辣椒、红薯等传统种植优势,结合乡镇产业发展特色,实施了一批优质农业产业项目。2021年以来,襄城县围绕辣椒产业累计投入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余万元,新建辣椒种植大棚、冷链仓储等配套设施,形成完备的种植、收购、仓储、销售为一体的发展链条,2023年襄城县实现辣椒种植15万亩以上。紧盯“特色环节”。坚持以“花菜药烟”等优势特色产业为牵引,做好“土特产”文章。2021年以来,我市共计安排财政衔接资金实施产业项目514个,建成了以禹州市中药材产业、鄢陵县板材加工产业、长葛市预制菜加工产业、襄城县辣椒红薯产业、建安区社火汉服产业等为代表的乡村特色帮扶产业项目,有力助推农村“小散乱”产业成长壮大为社会效益良好、带动作用明显的支柱产业。如鄢陵县张桥镇裴庄村利用财政衔接资金近300万元,把金丝皇菊等特色农产品的初级种植,延伸到包装加工、品牌打造和休闲旅游等环节,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超过100万元,促进产业融合发展。紧盯“立项环节”。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论证,严格行业论证评审,全程进行公示公告,切实提高项目科学性、合理性和群众参与度,推动以短期效益为主向以长远效益为主转变。对申报流程不完备、带贫帮扶效果不明显等不合规项目,一律不纳入项目库。2021以来,全市县级巩固脱贫攻坚成果项目库入库总投资规模达到60.14亿元,储备项目3763个,提供强大项目支撑。紧盯“进度环节”。狠抓立项批复、财政评审、竣工验收等项目实施关键节点,严格落实衔接资金项目周报、旬报和月通报制度,采取专题调度、发函提醒、周报告、月通报以及市政府重点工作周交办等方式,及时督促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确保资金项目按时按质完工、尽早发挥效益。紧盯“联农环节”。坚持把完善利益联结机制贯穿衔接资金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建立分层次、多样化的联农带农机制,全方位带动脱贫群众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如长葛市董村镇吴庄村2022年投资142万建设了集体经济厂房,项目租赁方用于辣条、膨化食品生产,带动务工90余人,人均工资水平达到3000元/每月。
  (四)狠抓“五个严格”,提升产业项目运维管理水平。严格落实资金、资产监督管理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帮扶项目资产长效运行管理机制,压实责任,强化督导,确保产业项目稳定良性运转、持续发挥效益。严格公告公示。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坚持“谁分配、谁公开,谁使用、谁公开,分配到哪里、公开到哪里”原则,利用市县政府门户网站、乡村公告公示专栏等,及时公开资金使用、项目入库、批复实施、资产移交、收益分配等信息,接受群众监督。严格督导检查。健全完善资金项目督导检查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日常监管、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协调、调研指导组跟踪督导、审计部门审计检查、纪检监察部门监督执纪问责、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六项监督机制,确保衔接资金使用安全、项目建设规范有序。严格确权登记。建立帮扶项目资产动态监测和分类管理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每年度对新建项目及时移交至乡、村,并在农村“三资”平台登记造册,纳入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体系。截至目前,全市共确权登记帮扶产业项目资产规模17.82亿元。严格运维管护。按照“巩固一批、升级一批、盘活一批、调整一批”的思路,对已纳入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台账的所有帮扶产业项目持续开展摸底排查,着力解决建而未成、成而未用、用而不好的问题,切实提高帮扶产业项目效益。如襄城县姜庄乡于2018年至2019年在12个行政村分别建设了小型农业蔬菜大棚,随着蔬菜产业发展形势变化,单个小型农业大棚已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且抗风险能力不足。对此,姜庄乡经研判分析后,将12个村的大棚统一迁移到姜庄乡王屯村,建成了占地80亩的20个农业大棚,用于种植蔬菜、红薯育苗等,实现了规模化生产。截至目前,全市共计排查帮扶产业项目1684个,其中“巩固一批”项目1659个,“提升一批”项目23个,“调整一批”项目2个。严格收益分配。落实产业项目产生的村集体经济收益重点用于小型公益性基础设施、乡村公益性岗位、项目运营维护、村级公益事业等要求,杜绝简单发钱发物,防止“一股了之”“一发了之”和“泛福利化”。同时,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充分讨论确定“二次分配”,确保收益分配合规合理、决策程序公开透明。
  三、趋势展望
  近年来,通过衔接资金的大力扶持,我市乡村特色帮扶产业规模稳步扩大、产业链条逐步完善、产业集群逐渐壮大、品牌质量不断提升、特色优势日益明显,对于促进农业产业增效、集体经济增长和广大农民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整体来看,还存在产业融合不充分、特色产业不明显、经营收益不稳定、后续管护有短板等问题。
  下一步,许昌市将坚持把资金项目管理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序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支撑,紧盯项目储备、管护运营、联农带农、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确保资金项目谋在关键点、用到要紧处,推动乡村特色帮扶产业不断发展壮大,带动更多脱贫群众、监测对象等增收致富,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一)高位谋划特色产业,下好项目储备“先手棋”。坚持以县域产业发展规划为引领,围绕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培育县域富民产业谋划布局,深挖当地乡村资源禀赋和特色优势,围绕乡村旅游、电商经济、文化创意、冷链物流、绿色食品产业等新业态、新形式,科学谋划一批带动能力强的特色产业进入项目库,确保“远期项目有方向,近期开工有重点”。
  (二)搭建政策支撑体系,用好产业发展“连环招”。落实各项支持特色产业发展优惠政策,持续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重点支持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产品培育、品牌打造和产销对接等关键环节,解决产业提档升级的关键制约。集中力量把资源投入到特色产业建设,培育壮大一批帮扶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经营主体,推进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力争实现“县有龙头企业、镇有支柱产业、村有增收产业”。
  (三)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把好联农带农“方向盘”。持续健全完善企业、村集体、农户之间的优势互补、分工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就业务工、生产带动、资产入股、收益分红等利益联结形式,把农户嵌入产业链的种养、加工和运输等环节,让更多农民真正分享到产业链延伸、产业功能拓展的好处,把产业增值收益和就业岗位更多留在县域、乡域,留给农民、脱贫群众。
  (四)全力构建长效机制,打好监督管理“组合拳”。健全完善资金项目管理的监督机制,落实县级政府主体责任,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力量,细化责任分工,构建全方位、动态化的监管体系,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通力协作的监督模式,对资金投向、管护运营、收益分配等关键环节进行全程监督,推动资金项目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同时,注重监督结果运用,对监督管理中发现的资金项目问题,及时建立台账,压紧压实责任,限期整改销号,对涉嫌违纪违规问题,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河南省有关部门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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